另外,礦物絕緣電纜是耐火電纜中性能較優的一種,它是由銅芯、銅護套、氧化鎂絕緣材料加工而成的,簡稱MI(minerlinsulatedcables)電纜。該電纜完全由無機物構成耐火層,而普通耐火電纜的耐火層是由無機物與一般有機物復合而成,因此MI電纜的耐火性能較普通耐火電纜更優且不會因燃燒而分解產生腐蝕性氣體。MI電纜具有良好的耐火特性且可以長期工作在250℃高溫之下,同時還有防爆、耐腐蝕性強、載流量大、耐輻射、機械強度高、體積小、重量輕、壽命長、的特點。但價格貴、工藝復雜、施工難度大,在油灌區、重要木結構公共建筑、高溫場所等耐火要求高且經濟性可以接受的場合,可采用這種耐火性能好的電纜。
設計選用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當耐火電纜用于電纜密集的電纜隧道、電纜夾層中,或位于油管、油庫附近等場所時,應首先選用A類耐火電纜。除上述情況外且電纜配置數量少時,可采用B類耐火電纜。
(2)耐火電纜大多用作應急電源的供電回路,要求火災時正常工作。由于火災時環境溫度急劇上升,為保證線路的輸送容量,降低壓降,對于供電線路較長且嚴格限定允許電壓降低回路,應將耐火電纜截面至少放大一檔。
(3)為降低電纜接頭在火災事故中的故障機率,在安裝中應盡量減少接頭數量,以保證線路在火災中能正常工作。如果需要做分支接線,應對接頭做好防火處理。
(4)耐火電纜不能當作耐高溫電纜使用。
GB50016-2014《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有條文說明“礦物絕緣類不燃電纜由銅芯、礦物質絕緣材料、銅等金屬護套組成,除具有良好的導電性能、機械物理性能外,還具有良好的不燃性,這種電纜在火災條件下,不僅能保證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供電,還不會延燃,不會產生煙霧。故規范允許這類電纜直接明敷。”有的讀者誤解為符合要求的礦物絕緣電纜必須帶有金屬護套,甚至修改電纜結構標準去“迎合”規定。通常規范應該僅僅提出耐火溫度和時間等技術條件,而不應該限制結構類型。柔性礦物絕緣電纜有多種結構,凡是通過相應試驗標準的都可以使用。